杭州市富阳区:两充两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周期4-5年

发布者:自在逍遥最新更新时间:2024-08-09 来源: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作者: Lemontree 手机看文章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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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对区政协政协代表《关于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发展政策的建议》的答复。政协代表国网富阳供电许若冰指出了新型储能的发展现状,受限于市场和安全两个因素,新型储能发展进度滞后,整体利用率偏低;由于用户侧储能尚不允许上网交易等政策缺失和建设成本无法疏导等因素影响,富阳用户侧储能发展较为缓慢。

  随后,许若冰提出了相应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开放新型储能市场准入,对于光伏项目出台强制配储比例的相关规定,确保电网调节能力与光伏发展相匹配;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采取包括拉大最高最低价差、出台储能补贴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促进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回归合理水平。

  答复文件指出,当前富阳区可开发的储能主要集中在抽水蓄能和电化学储能2个方面。在电化学储能方面,已建成0.7万千瓦和在建1.6万千瓦的用户侧储能项目。目前,常安储5万千瓦的储能电站项目已纳入杭州市储备项目库。根据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富阳区2024年1月1日以后并网的光伏、风电项目均要求按不低于新增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储能方式可采取租赁、共建、自建等,对于消纳条件好,储能配置比率高的新能源项目优先列入建设计划优先并网。

  对于电价制定,浙江省目前执行峰谷电价最高差可以达0.9元每度电左右,对于实现两充两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很是可观,据测算投资回报周期在4-5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区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202410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若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发展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绿色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完善激励新型储能的市场机制”的建议,我局积极开展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1.现有建设情况。储能本身不属于产能项目,但在新能源电力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储能通过平滑可再生能源的波动以及电网的负荷,跟踪调度输出,调峰调频等,改善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从而促进新能源电力平稳消纳;同时储能还能用于工商业削峰填谷、需求侧响应以及能源成本管理等,降低用户用能成本。从技术、经济等角度看,当前我区可开发的储能主要集中在抽水蓄能和电化学储能2个方面。

  (1)抽水蓄能

  截至目前,我区虽尚无在建及在运的抽水蓄能项目,但共谋划了抽水蓄能项目(含储备类)4个。其中,常安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国家抽水蓄能项目“十四五”储备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时,计划总投资76亿元;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国家抽水蓄能项目“十四五”实施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8亿元;规划2个中型抽水蓄能电站,分别设计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40亿元。4个抽水蓄能项目全部完工后,预期可产生经济效益52.4亿元,年调峰发电18.8亿千瓦时左右,年可节约电费超过4.5亿元。

  (2)电化学储能

  由于储能市场的价格机制没有确立,当前全国范围内储能开发主要以电网侧为主,用户侧项目较少。截至目前,已建成0.7万千瓦和在建1.6万千瓦的用户侧储能项目。近年全区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约130万千瓦,按照“削峰填谷”要求,调度需求在10万-20万千瓦,初步预计全区封顶容量在20万千瓦左右。目前,常安储5万千瓦的储能电站项目已纳入杭州市储备项目库。

  2.配套政策情况。根据《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程序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包括规划布局、项目备案、项目建设、项目并网、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根据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富阳区2024年1月1日以后并网的光伏、风电项目均要求按不低于新增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储能方式可采取租赁、共建、自建等,对于消纳条件好,储能配置比率高的新能源项目优先列入建设计划优先并网。通过储能建设大大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和电网的稳定性。

  二、关于“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采取包括拉大最高最低价差、出台储能补贴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促进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回归合理水平,支持用户积极购买、自建用户侧储能,投资建设共享式储能”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对于电价制定,电价决定权在省发改委,区里无定价权,据我们了解,浙江省目前执行峰谷电价最高差可以达0.9元每度电左右,对于实现两充两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很是可观,据测算投资回报周期在4-5年。

  二是对于补贴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意见明确支持引导新型储能通过市场方式实现全生命周期运营。过渡期间,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示范项目,Kpd值>0.9的按储能容量每月给予20万千瓦时/兆瓦调频奖励一定用煤量指标。鼓励各地创新新型储能发展商业模式、金融投资机构为示范项目提供绿色融资支持,鼓励引导产业资金注入产业,采用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因全省储能基本饱和,省市发改委已紧网侧储能建设指标,但还在大力推进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增加调峰能力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承办联系人:李安荣 联系电话:63322010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5日

引用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两充两放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资回报周期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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