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迎春告诉本报记者,2007年6月,美国公布了新的对华出口管制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阐释;新的经验证最终用户制度;进口证明与中国最终用户说明要求的修改》,对现行出口管制规则作了大幅修订。新规则指出了“美国政府有关物项对华出口的总政策,简而言之就是,允许对华民用出口,但禁止能够对中国军事实力产生直接和重要帮助的出口。如果有关物项会给中国军事能力提供直接和重要的帮助,则应否决其出口申请”。依据本规定,还实施了一项新控制措施,即“某些原本对华出口不需申领许可证的《商品控制清单》所列物项,一旦出口商被告知或了解到其将用于‘军事最终用途’,其向中国出口或再出口也需申领许可证。与这项控制措施有关的物项涉及31个出口控制分类编号,共约20类产品和相关技术”。主要包括:飞机和航空发动机、水下系统、激光器、贫铀、特定合成材料、机载通信和惯性导航系统、以及用于电子战、航天或防空领域的专业电信设备等商品、技术和软件。同时,对于相机和计算机出口总价值超过5000美元、其它超过50000美元的出口物项,出口商必须从中国商务部获得最终用户证明。同时,美国还加强了对违规的本国和外国企业与个人的惩处。包括所谓严惩涉嫌对华出售敏感技术的国内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外国公司的制裁,刻意炒作所谓“涉华间谍案”。
早变革勿两伤
苗迎春分析,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对华出口管制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武器装备,也包括军事技术,甚至是可用于军事领域的民用技术也包括在内。同时,出口管制牵涉的国家众多,既包括美国的盟国,也包括与中国有军事贸易关系的其他国家。二是对华出口管制的措施十分严格。对华出口高技术产品必须符合美国的法律规定,否则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三是对华出口管制的实施时间很长。
这种管制已经对中美正常的贸易关系造成了损害。苗迎春直言,美国的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是造成中美贸易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世界上的技术大国,美国本应在对华高技术出口上占有主导地位。但是,美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在美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中所占比重却不足6%。这与美国技术大国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造成这种情况的首要原因是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管制严重阻碍了美国在高技术产品上比较优势的发挥,直接限制了美国的出口能力,使得美对华高技术出口大大降低,进而影响到美中贸易平衡。”
据中国海关的统计,虽然2001至2005年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口快速增长,但是自美进口高技术产品的增幅远低于自欧盟和日本进口的增幅,中国自欧盟进口2005年比2001年增长71%,自日本进口增长151%,而自美进口高新技术产品仅增长38%。并且中国自美进口高技术产品占同期中国进口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也在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18.3%下降至2007年的8.9%。如果这个比重没有下降,美对华出口至少可增加700多亿美元。
苗迎春认为,中美作为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和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关系,两国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对正在走出衰退的世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特别是对于急需扩大海外市场的美国产品而言,如果因为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限制了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国,受损的只能是美国自身。中国政府目前已经制定了宏伟的发展目标,特别是通讯、电子和制药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